Frad新闻 | “Stratford”轮发生火灾宣布共同海损,Frad风险管理助力全程服务
发布日期:2025年09月15日 文章作者:Frad编辑部 阅读量: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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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7月28日,利比里亚籍集装箱船 “Stratford”轮(载箱量约 8,500 TEU)在从南中国海南下前往新加坡、科伦坡及印度港口的航程中,甲板集装箱发生严重火灾。船员立即采取初步控制措施。
中国海事救助部门在南中国海锚地派出救助船,并雇佣前往“Stratford”轮协助灭火。此外,从越南凤涛港(Vung Tau)派出配备消防设备的拖船及专业救助团队,于7月31日晚抵达事故现场。
在船员和救助团队的共同努力下,火势完全得到控制和扑灭。两艘拖船在现场待命,直至中国海事安全管理局确认不再存在火灾风险。事故发生后,船上情况相对安全,但仍需处理受损货物及可能污染受影响区域的危险物质。
因此,该轮在香港避难港(Port of Refuge)短暂停留,进行必要处置,完成相关操作后,已继续前往预定目的港。
鉴于为共同安全所做的牺牲与支出,以及为保护船舶和货物共同利益而产生的费用,“Stratford”轮船长及船东已宣布共同海损(General Average),并委任 Groninger · Welke · Janssen(德国不来梅)作为共同海损理算人处理相关程序。
根据 Groninger · Welke · Janssen 发布的通告,货物在卸港将被扣留,直至货方提交以下文件:
由收货人(或货主)签署的共同海损保证书(Average Bond);
由运输保险人签署的共同海损担保书(Average Guarantee): 担保金额应覆盖理算人预估的共同海损分担额,包括救助费用和避风港相关费用; 担保必须由一流 A 级保险公司出具,确保金额足额; 对部分亚洲保险公司,船东通常要求以现金方式存入理算人信托账户,或通过英国/欧洲服务提供商代为出具保证;
商业发票及运费发票(如货物未按 CIF / C+F 或类似条款售出,则需提供运费发票);
提单或海运单副本(Bill of Lading / Sea Waybill)。
Frad风险管理可为客户提供 一站式协助,包括担保文件出具、手续办理及文件审核,加速货物放行流程,并确保担保金额满足理算人要求。
作为总部位于香港的风险管理机构,Frad风险管理可为客户提供:
共同海损担保(GA Guarantee):代表保险人或货主出具符合要求的担保文件,确保货物顺利放行;
救助担保(Salvage Security):如涉及救助费用,我们亦可协助提供担保;
现场查勘:专业团队可查勘货损情况并出具现场报告;
国际协调:直接与船东、承运人及共同海损理算人对接,确保流程合规高效。
如需进一步协助,包括担保服务、现场勘查安排、理赔支持等,欢迎随时联系我们:
Frad 风险管理
邮箱:china@fradrm.com
我们将持续关注“Stratford”轮后续安排,并及时提供最新报告与支持。